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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老人公车猥亵女孩,如果有阉刑,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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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威海公交车上一老人猥亵小女孩的视频刷爆网络。一个年逾花甲的老人向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伸出了“恶魔之手”,令人发指。网友纷纷表示,一定要严厉惩罚这样的为老不尊的老流氓。

其实在公交车上、地铁上等公共场所发生的类似事件并非少数,比如:

年6月28日,在大连公交车上,一男子露出下体磨蹭女大学生臀部,女大学生发现后非常愤怒,要求司机停车并报警。

年9月19日晚9时30分许,万胜围地铁站发生一起令人恶心的龌龊事件。一女子在乘坐扶梯时遭遇咸湿佬,对方不但动作猥亵,甚至将精液射在女子衣服上。

年8月8月11日9时30分许,广州地铁5号线列车上一名男子涉嫌猥亵女乘客。经调查,男子系59岁的广州人尹某在广州地铁5号线员村站开往潭村站方向的列车上,对20岁的年轻女孩曾某实施强制猥亵。后来,在乘客的协助下,尹某在地铁珠江新城站被扭送至公安机关。

类似这样的事件屡屡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不胜枚举,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此类事件频发呢?如何切断这一双双“恶魔之手”呢?

有网友声说,之所以发生这么多公共场所猥亵事件,是因为对于此类事件的肇事者惩罚太轻,犯罪成本太低,才导致了此类事件的频发。那么,真的是这样的吗?如果是这样,那如果有“阉刑”,是否能切断“恶魔之手”?

当然,惩罚过低,犯罪成本低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相信如果真的有“阉刑”的话,这样的事件一定会减少很多。

因为那些伸出“罪恶之手”的人一般都是有着变态的欲望,满足这种欲望给他们带来的愉悦感要远大于他们为此付出的成本。甚至,一些人还抱着侥幸心理,十次有九次会得逞就已经大赚特赚了。还有一些人,在欲望的驱使下,完全藐视法律,根本没有基本的法律观念,他们不认为自己的“咸猪手”是罪恶的。所以,如果有“阉刑”的话,一定会加大对犯罪分子的震慑。

但是,加重惩罚,增加犯罪成本并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灵丹妙药。因为,当前我国对此类犯罪的处罚已经不可谓不严。

对于猥亵妇女和儿童犯罪,已经被定性为触犯了刑法,没错,是刑法不是治安条例。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有如下规定:

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可即便是如此,此类犯罪依然屡禁不止。所以,除了加大惩罚力度,还需要社会、教育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是解决问题的长远之道。

就社会因素来讲,一些社会公众对于此类事件的冷漠,无形中纵容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比如说在大连公车上大学生被威胁,女大学生报警后,由于需要停车等待警察到场处理,有些乘客居然抱怨说“耽误了他们时间”,还有乘客撵她下车“解决问题”。这些乘客是何等的冷漠。也正是由于大部分公众对于此类事件的冷漠,在威海这次事件中,那位敢于出声制止老头猥亵行为的女士才更显得难能可贵,受到了公众的一片赞声。

在教育方面,我们要从小就教育孩子们,分清楚违法和不违法的边界,要懂得判断是否受到了不发侵犯,要敢于揭露丑恶。有些孩子,当受到侵犯的时候,可能只是觉得对方是“喜欢”自己,不值得大惊小怪,还有些根本不知道对方在干什么?这都需要在学校和家庭教育中加强孩子们的防范意识。

再就是要加强社会道德法制宣传,让那些拥有变态心理的人,对自己的行为有罪恶感、有羞耻感。因为对于有些此类犯罪分子来讲,由于他们道德底线很低,法制观念又淡薄,根本意识不到自己是在犯罪,也不知道一旦被抓住之后的严重后果。

所以,再回到我们一开始提出的问题:如果有“阉刑”,是否能切断那些公交、地铁等公众场合想女孩子们伸出的“恶魔之手”呢?

答案就是会有威慑,会减少,但是很难从根本上杜绝,要彻底铲除这些“恶魔之手”,需要家庭、学校、警察机构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营造一种不敢出手,出手必被抓的氛围,一种不愿出手,自感出手羞耻的自觉性,一种一旦这样的事情发生,就人人喊打的公共环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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