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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行政服务改革三区市市级试点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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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开展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开展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府办公室年5月29日

威海市开展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威*办字〔〕32号索引号:J/-发布单位:威海市*府办公室成文日期:-05-29发文时间:-06-:10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山东省*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根据《行*许可法》《行*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制定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标准规范,编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目录清单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行*审批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告知承诺制定义和类型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行*许可申请,行*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违反承诺后果等,申请人书面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要求,自愿承担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行*许可机关据此受理、审核并作出行*许可决定的工作机制。

本方案所指容缺办理包含容缺预审、容缺受理和容缺审批等工作。

根据告知承诺的内容和办理、监管方式,将告知承诺制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批后监管类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行*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提交按照告知承诺制许可应该提交的申请材料或者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书面承诺完全符合许可条件,行*许可机关据此直接容缺受理并容缺审批,作出批准决定。

此类型事项批准后,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相应行*主管部门履行批后监管职责,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核实申请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或是否履行承诺。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行*处罚,并由行*许可机关依法撤销该批准决定。

(二)容缺后补类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行*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可以根据申请材料主要要件、次要要件的划分,先提交主要要件,并承诺在事项批准后的规定时限内补齐次要要件,且在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该许可准予的活动,行*许可机关据此直接容缺受理并容缺审批,作出批准决定。

此类型事项批准后,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申请材料,由作出该批准决定的行*许可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三)容缺预审类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行*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可以根据申请材料主要要件、次要要件的划分,先提交主要要件,并承诺在事项批准前的规定时限内补齐次要要件,行*许可机关据此先行容缺预审,完成内部模拟审批,待申请人补齐申请材料后直接转为正式审批,作出批准决定。

此类型事项进入容缺预审后,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申请材料,行*许可机关可以依法终止审批流程,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三、试点范围

(一)事项范围。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以及行*许可决定不可撤销的事项外,将其他行*许可事项纳入我市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的试点范围。

根据全省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情况,适时将行*许可之外的其他依申请*务服务事项、“一链办理”事项纳入。

(二)试点单位。市级和环翠区、荣成市、高区。

四、时间安排

(一)编制公布事项清单。根据告知承诺制类型划分,原则上,批后监管类和容缺后补类告知承诺制适用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许可事项;容缺预审类告知承诺制适用于绝大部分列入试点范围的行*许可事项。组织市级和试点区市具有行*许可职能的部门,分类型梳理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行*许可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行*审批服务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试点区市*府、开发区管委,年6月底前完成)

(二)统一制度标准规范。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目标,研究制定我市告知承诺制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市行*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年6月底前完成)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分类型编制告知承诺制格式文本,相应修改完善每个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在试点区域*务服务大厅和*务服务网站对外公告。(责任部门:市行*审批服务局,试点区市*府、开发区管委,年7月底前完成)

(三)健全配套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审管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行*许可部门与行*主管部门职责定位,厘清职责边界,强化联动配合,各司其职,无缝衔接,共同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健全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防范审批环节和监管环节重大风险的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措施和核查办法,明确核查职责、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等,对核查难度较大以及社会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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