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和业主大会的代表,作为连结居民与居委会、居民与物业公司的一个组织,实际上一直处于虽有名称但无“名分”的尴尬位置,既督促不了“东家”,也监督不了“管家”。他们的存在,在实现生活中几乎可有可无。
今年3月8日,温州市鹿城区南塘5组团小区业主大会,获得当地民*局颁发的“社团证”和“法人资格代码证”,我国首家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业主大会由此诞生。
“名分”是有了,由此而始,这种尝试和探索能否让业委会的大戏真正唱起来、并赢得各方的喝彩?
■现状
小区挺多业委会不多
个住宅小区仅有近个有业委会
市区星罗棋布着很多住宅小区。从规模上看,有的小区不足户居民,大的小区则有几百甚至上千户居民。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共有个住宅小区,它们与诸多商业小区、街道等,共同组成了这座城市。
生活在小区中,要请“管家”为小区服务,保持家园的环境、使房产保值增值。请什么样的“管家”、花多少钱请“管家”、“管家”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居民对“管家”的服务不满意怎么办?这些问题自然应由小区的“东家”——业主大会来拍板。
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代表全体业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对小区物业管理事务起决定作用,并通过业委会来实现。实际生活中,除法规规定业主大会决定的几项事情外,其他处理小区中的一般事务都应由执行业主大会的机构——业主委员会来办理,业委会在物业管理事物中充当了重要角色。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根据规定,只要符合业主已入住面积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这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项,都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按照程序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然而,由于我市外销房比例较大,特别是新建小区入住率较低,导致新建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并不多。目前,我市仅有近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不足小区总数的三分之一。
■调查
业委会扮演的是啥角色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授权开展活动。例如,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等。既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又督促业主。由此可见,业主委员会是架设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一座桥梁。
在现实生活中,各方眼中的业主委员会是什么角色?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小区居民
说起业委会,有人贬有人赞
不认识业主委员会成员,平时不作为、不该作为时乱作为……随着市民对物业服务的逐步认可及了解,业主委员会成为居民眼中协助化解矛盾的中间方,然而,这种期盼还一时难以如愿。采访中,一些小区的业主表达了对业主委员会的不满。
业委会就是个摆设
可有可无——这是网友“一家人”对他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评价。“三年前我入住现在的小区,至今不知道我们的业委会成员都叫什么名字、住在哪个楼上。”“一家人”表示,就更别提业委会委员还会履行向业主了解意见、定期召开业主大会等义务了。他说,在小区,大家遇到公共部位维修、公共区域管理等问题,都是自己跟物业公司交涉。由此可见,这样的业委会形同摆设,毫无用处。
业委会不替业主说话
说起业主委员会,市民丛女士更气愤。“平时不见业委会维护业主的权益,倒是在物业公司提高物业费时,他们就会跳出来替物业公司说话。业委会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失去平衡,完全倒向物业公司。”丛女士说,和物业公司穿一条裤子,会加深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从近处看,这样的反作用不利于小区物业的发展;而从长远看,如果业委会都如此作为,物业行业的发展也将受到影响。
他们挺尽心,我们很感动
其实,并非所有小区的业主都一票否决业主委员会的作用。采访中,古寨西路附近一个小区的业主孙先生表示,该小区是一个开放的老小区,问题较多,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业主将老化的基础设施及其他非物业服务范围内的问题,归结为物业企业不作为;物业公司却面临业主不交费,*府不拨款(环翠区的老小区由*府拨款)等原因对于业主的要求不予解决,双方的关系有些僵,小区缴费率一直不高。为此,小区业委会主任多次协调双方,一方面做业主的工作,一方面做物业公司的工作,尽管付出了极大努力,但无果而终。
“人家不拿一分钱,还为我们的事情跑了不少腿、花了不少费用,我们很感动。”孙先生说。
业委会自诉
没有任何话语权,这活儿难干
10年前,宜家花园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当时担任会计的邹本杰肯定没有想到,几年后自己竟成了这个小区的业委会主任。
3年,宜家花园小区交付业主使用,同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期间,因为收费问题,几家物业公司先后进入小区都没能长期干下去。
8年12月,业委会成员再次提出了业主自治,并决定召开业主大会征求意见、换届选举。随后,邹本杰等为换届“跑腿”的人,利用工作间隙到小区发选票,并把何为业主自治、物业费保持每平方米0.5元不变等一一向大家解释。随后,9名业委会新成员诞生,邹本杰当选为主任。9年3月17日,宜家花园开始进入第二次业主自治。由于物业公司撤出时带走了小区所有的垃圾箱,邹本杰就自掏腰包0元添置了几个垃圾箱,并对小区环境等进行了综合治理。白天忙工作、晚上忙小区事务,业委会成员几经波折,最终赢得了业主们的信任。95%的物业收费率,去除员工的工资外略有结余,邹本杰就用这些盈余为小区添置不少家当,小区自治渐入佳境,也成为我市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由业主自治管理的首例。
“期间付出的艰辛,任何人都吃不消。”小区居民周先生表示。然而,令邹本杰等人吃不消的是业委会的尴尬身份。邹本杰说,业委会目前只能在主管部门或*府进行“备案”,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登记”。在现行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大会是以会议的形式存在,业委会是业主大会这种会议形式的执行机构,没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和财产,所以,业主大会、业委会都没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在与其他主体出现纠纷时,他们不能作为民事主体进行起诉。因为对未来的迷茫,在业委会将到5年换届的时候,“疲惫不堪”的邹本杰想要打退堂鼓。
邹本杰之举是我市住宅管理模式的一种尝试和创举,但也留下了许多值得思索的问题。
业内人士
业委会桥梁作用发挥难
物业公司:偏向业主,动不动就炒物业
居民对业主委员会有意见,部分物业公司对业委会也颇有微词。
“一些小区的业委会成员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遇到事情时完全站在业主的角度上看问题,动不动就鼓动业主炒物业公司。”采访中,市区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不懂法律法规,仅凭情感办事,在工作中专门监督物业公司、不行使督促业主的义务,不利于物业服务的长远发展。
物管办:业委会不具法人资格,工作很被动
对此,市物管办物管科科长马建黎表示,虽然法律法规对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做出的规定看起来很明确,但业委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身份,干起工作来很被动。
“监督物业、督促收费,如果大家不听,他们也无可奈何。提起诉讼,也因为不具法人资格而无法发挥监督作用。”马建黎说,目前,业委会委员多由退休人员、部分上班族兼任,无法熟知法律法规。此外,在没有任何报酬、出力不讨好的情况下,他们也无法腾出太多精力。即便付出心血,工作中的种种困难,也会使得一些业委会委员无所作为。“在北京等很多成熟的社区,对业委会都有一定的专业要求,不少退休后的会计、建筑等专业人才加入业委会,他们年龄不是太大,又有专业知识,干起工作来熟门熟路。”他表示。
其他声音:利益决定屁股和脑袋
尽管《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及执行委员、委员的报酬,从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中提取或者由全体业主承担,具体办法与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实际上小区的公共部位受益多数都由物业公司把持,业委会难以插手。
“平日,一些物业公司会从公共收益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给业委会作为活动资金。”采访中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做法会让广大业主认为是物业公司给的钱,认为业委会屁股坐在物业公司的角度上思考问题,难以保持中立和平衡。
因此,在各种原因的共同作用下,业委会本应发挥的桥梁作用,尚欠发挥出来。
■对话
穿上“马甲”业委会不再尴尬
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地,无论小区所在的城市是一线二线还是不上线的小城市,小区中业主、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三者之间的“爱恨纠葛”,都有很多相似之处。在面临缺乏法人资格,易发生经济纠纷、难以作为民事主体进行诉讼等现实局限性的情况下,温州先行一步,赋予业主大会法人资质。
具备了法人资格的业主大会,遇到纠纷时,可以独立起诉;可以把小区公共车位、电梯、会所等公用设施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不再是只能挂在物业公司下面“代管”;可以真正自主决定小区内公共收益的处置分配……温州市鹿城区南塘五组团小区的业主大会注册社团,身份角色都不同以往的尴尬地位,这无疑让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也具备了法人资格,可以拥有了更多话语权。
按照民*部的设想,南塘五组团试点成功后,将逐步推开。对此,我市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及主管部门有何看法?
关系由被动变对等
业主委员会具备法人资格,威海大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凤芝认为,它带来最直接的改变就是角色的变化。
“业主委员会一旦有了法人资格,就意味着将和我们有着对等的地位。”胡凤芝说。记者了解到,大屋物业服务公司共管辖共有5个小区,其中住宅小区占4个,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现在业委会成员可以说是志愿者的角色,实行义务劳动。”胡凤芝说,业委会没有拿一分钱,但却代表全体业主,就小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物业公司沟通和交涉。
“现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一旦业委会具有法人资格后,就可以真正有与物业公司平起平坐的地位。”胡凤芝说,业委会如果有了法人资格,也将会有独立的财产,其成员或许也有劳动报酬,业委会或许也会和物业公司一样成为法人。
主导作用更加凸显
“对于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共有财产,从管理上来看,这个尝试是有好处的。”对此,物业管理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业委会具法人资格,会更有利于业主自治。
据介绍,业委会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后,不仅在法律上具有了与物业公司“对峙”的平等地位,而且还可以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并有权力支配本小区的专项维修基金。理想状态下,业委会还可以代表小区全体业主成为公共设施的权利人,甚至可以通过经营小区的公共区域产生效益,然后用于小区的完善,例如开展出租小区电梯广告牌,错时段对外出租小区停车位等经营活动。
“业主委员会长期扮演着弱者的角色。”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业委会不仅有督促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而且还有物业费收缴达不到一定比例时,有义务劝说业主缴纳物业费。“现在,业委会很难发挥监督作用,一旦有了法人身份,可以对任何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一方进行起诉,监督自然也就有了底气。”他介绍,此外,具有法人资格后,业委会可以代收物业服务费,然后按照服务事项拨付给物业公司,这样就会督促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而业委会的报酬、工资和补助等也有了保障。
需要更多*策支持
4月7日,记者联系到惠园公寓居民李云贵时,他表示已经得知温州试点的消息。
9年3月,哈工大(威海)退休教授李云贵被小区居民推举为业主委员会主任。由于在三亚居住的时间越来越长,任期3年后,李云贵辞去了这一职务。在三亚,李云贵又被所在小区居民推荐为业委会主任。“这个主任当了三四年,越来越难当。”李云贵说,业委会运作时遇到两个难题,一方面是业委会本身意见难统一,另一方面居民的利益也不能面面俱到,常常被居民误解为拉帮结伙。
“现在业委会只有义务但权限非常模糊,一旦有了法人资格后,业委会将不再无权无力。”李云贵告诉记者,虽然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业委会有监督物业的义务,但是并没有赋予相应的权力,遇到纠纷时往往无所适从。
“用制度管人,可以避免业委会流于形式。”李云贵对温州的尝试感到高兴,同时他期待业委会被赋予法人资格如果在威海实施,最好可以明确法律的责任和义务,从法律上进行管制。“业委会可能不再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改为首长负责制,业委会可获得实际权力。”李云贵说,温州首次试点,未来的路还很长,其中依然会有一些难题需要面对。他希望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进行,相关*策更加完善。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